• 欢迎访问广州自考网!本站为考生提供广州自考信息服务,网站信息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州省教育考试院http://eea.gd.gov.cn/为准。

联系我们:  020-85163352

距4月自考准考证打印5

距2024年4月考试时间15

考生服务:

  • 考试安排|
  • 自考培训|
  • 所在位置:广州自考网 > 广州自考政策 >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2-12-27 15:25:57   来源:其它    点击:   
    自考在线学习 +问答
       

      省教育厅,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等有关规定,我们对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梳理规范,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公布并调整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1),此前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同步废止(详见附件2)。其中,根据教育考试改革情况,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考术科考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的收费标准和分类进行了调整,其他收费标准基本保持不变。

      二、教育考试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减免收费、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调整征收标准和坐收坐支等。

      三、本通知按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解释,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地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及时废止、修改。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1.广东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表

           2.废止的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文件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1日

    上一篇:2023年1月广东自考考试有关事项安排!
    下一篇:推迟举行广东省近期五项考试的通知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其他自考生一起互动、学习探讨,提升自己。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自考信息以及各类学习资料、学习方法、教程。